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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大明:让你上吊,没让你重建大明 > 第1022章 跗骨之蛆,国之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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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章 跗骨之蛆,国之不国

扬州。

扬州衙门,史可法已经坐镇此地。

然而,此时这位南明江北总督,满面愁容。

“国之不国啊!”

史可法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一杯茶,茶水已经凉了,却一口都没喝。

就在前天, 朝廷回复到了扬州,声言国库没有银饷,让他酌情行文地方自筹……

弘光皇帝,更是发来一份措辞严厉的口谕。

上谕:

“东南饷额(每年)不满五百万,(五个月时间)江北已给三百六十万,岂能以有限之财,供无已之求?

田仰与刘泽清不得全事呼吁!”

田仰是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淮扬。

史可法总督江北时,田仰擢升兵部尚书,负责驻防淮河的任务。

弘光帝的这份圣旨,是借着呵斥田仰、刘泽清等人,来数落史可法的。

田仰是地方巡抚,刘泽清是地方军镇,两者都在史可法麾下。

朱由菘的这份圣旨,说的是谁,就可以想象了。

史可法苦笑。

朝臣都是什么德行,他能不知道吗?

弘光皇帝给江北四镇,拨下来的这360万两白银。

还没出了户部国库,就不到200万了。

等到装上准备过江的船,怕是连五十万都剩不到!

——到他手上,只有区区三十几万两。

就这,还是大量以粮食、军械等实物折算的。

这就是国朝官场惯例!

照例漂没嘛!

每一级该拿多少,都是有规定的。

朝廷下发的对象是谁,有没有靠山,南北的出身,是否党人,是不是大家族,是否是别人的门徒、姻亲……

这些背景的不同,拿到的饷银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就这,还因为他是东林大佬,能够拿到最高规格的十分之一的饷银。

若是他人,怕是连五十分之一,也难以拿到!

(这就是所谓的东林不贪污~!

哦~~~人家只漂没。

漂没是官场陋规,不是贪污……

呸!)

就这三十几万,史可法还不能全部发下去了。

因为他不贪污,不拿这个陋规银,去不能断了手下的财路。

史可法知道,朝廷下发360万两白银,到了自己手上,只剩的银、物折合,约总值36万的军资。

真的发到一线士卒的手上,也就只剩下那大约能折银12万的物资了。

至于其余的……

官场陋规尔!

谁敢管谁死!

包括他这个东林大佬史可法!

这是明朝官场现状,谁来了都不好使!

袁可立够牛吧?

然而,他不得不下野了!

天启一朝,他一手扶持的毛文龙部,能够拿到朝廷军饷的总数——累计白银105万两,粮食武器等折色93.5万石。

(折色:为了便于贪污,明代的折色制度,被逐步设计的很复杂。)

这是天启年间,东江镇拿到的粮饷总数!

而朝廷下发了多少呢?

单单天启七年,东江饷银,由每年57万两,升至百万两白银。

也就是说,朱由校治下,毛文龙能拿到约为三分之一的朝廷下发总数。

当然,这要考虑到袁可立于天启四年,就被迫离开了。

因此,如果单算袁可立时期,毛文龙能够拿到饷银的比例,必然会更高的!

——截止毛文龙被杀时,毛部拿到的饷银,约占下发总数的十分之一。

这是从整体来看。

这个数据,都是袁可立的功劳!

袁可立一下台,毛文龙立刻粮饷不足了。

在朝廷下发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为啥毛部军饷不足?

就因为没有袁可立给他撑腰,连十分之一也拿不到了!

袁崇焕裁定东江粮饷,定为47万两银、16.8万石粮。

乍一看——

卧槽!

这么多啊!

但是,崇祯初期独霸朝堂的是东林众正!

本就被东林教出来的崇祯,傻缺的以为东林就是“不贪污”。

问清楚这个粮饷数据,在不贪污的情况下,能养多少军之后,觉得给多了。

反正我朝“众正盈朝”,东林是不会贪污的。

那就不能让毛文龙贪污!

好家伙,原本只能勉强活着的饷银,被改为23.52万两白银了。

好吧,那就按照23.52万白银下发呗!

你哪怕给个十分之一,每年也有2.3万两啊!

这就是我一直说毛文龙的死,是阴谋的原因!

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二十二日,朱由校被弄死。

崇祯继位,次年就是崇祯元年。

截止崇祯二年(1629年)六月五日,毛文龙袁崇焕斩杀。

一共22个月。(如果没有闰月的话)

小两整年时间。

按照崇祯二年四月,毛文龙的上疏自辩,来计算。

本该拿到五十多万白银的东江镇,拿到的饷银,仅有1万两左右。

至于粮食,也仅有21万石。

好家伙,这裁定每年支付粮16.8万石,银23.52万两……

两年时间,只有粮21万石,银1万两!

大头全喂狗了啊!

这就是阴谋的全部吗?

不是!

与此同时,袁崇焕封锁渤海,不许登莱商船出海。

要知道,毛文龙是“奉旨经商”。

为了解决饷银的压力,天启默许了毛文龙问过往商旅收取赋税——也就是所谓的准许毛文龙经商。

朝廷粮饷被断,商路“税收”被断,毛文龙急红了眼。

这就是毛文龙派军劫掠登莱商船的由来。

就在崇祯元年,毛文龙死的前一年,一支商队,忽然朝朝鲜方向驶去。

不知是计,毛文龙中计了。

劫掠了这支商队……

也就达成了毛文龙被弄死,却没人敢为他喊冤的利益基础!

毕竟——朝廷不航海,咱们世家大族吃的盆满钵满。

毛文龙敢抢了我张三的商队,就敢抢了你李四的。

圆嘟嘟杀得好啊!

杀鸡儆猴!

毛文龙一死,再也没人敢抢咱们的商队了!

……

这还是崇祯朝呢!

而今,可是弘光朝!

马士英、阮大钺一党,虽然依靠朱由菘的信任,占据了高位,党羽却太少了。

弘光朝大权都在东林、复社手中。

东林、复社诸“君子”,在被压制了十几年后,又一次独霸朝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