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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顶流:和神仙女友一起出道 > 第109章 引起热议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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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是纸牌星人用精神感应的方式与屋内的猫进行了交流。

纸牌星人是调查员,专门区别和平与非和平星球的记录工作,而对于猫见到它还能够镇定自若,纸牌星人感到很意外。

【“如果个个都担惊受怕的话,那统治者的位子就保不住啦!”

“那倒是。您是统治这个星球的种族吗?我原先还以为倒在这儿的两条腿生物也许是统治者呢!真是对不起。那么。这两条腿的生物是……”

纸牌星人用淡茶色的臂尖指着失了神儿的s先生。

猫小着声儿地答道:“这两条腿的自称是人,是我们的奴隶,得专门好好地给我干活。”

“您能说详细点吗?”】

对于猫的言论,纸牌星人非常的意外,充满了好奇。剧情还在继续,接着猫就给出了自己得出人是猫的奴隶这个结论的依据,一猫一外星人的对话还在继续。

【“哟,全部说来可太麻烦了。比如,这所房子,是人制作的。还有,他饲养了一种叫牛的动物,每天挤奶给我送来。”

“这可不是一种相当聪明的生物吗?可是,不久他们也许会对自己的努力地位感到不满,而想到要背叛。这不要紧吧?”

“不用担心,他们哪有这么聪明。”】

到了这里,纸牌星人已经相信了猫的话,大致上相信了它就是这个星球上的统治者。但为了确保准确,纸牌星人还拿出了测谎仪给猫戴上,询问了几个问题之后,纸牌星人确确实实相信了猫的话:

【“真令人吃惊,像这样和平的种族所统治的星球,我还从未见过。我祝愿你们能永远继续统治下去!”】

随后纸牌星人结束了本次调查,并且离开了。

在纸牌星人离开后不久,S先生也醒了过来,他只将先前看到的外星人当做是看错了:

【过了不久,s先生神志清醒过来,提心吊胆地环视了一下四周,便对猫说道:“你看到什么了吗?我觉得好象有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猫像往常一样,“喵呜喵呜”地叫着。

s先生点着脑袋,说:“没看见过吧!那当然,不大可能有那种淡茶色、梅花形的生物。肯定是我自己的错觉。喂,你说是不是?”

s先生又开始抚摸起猫背,猫宛若无事一般,只是“喵呜喵呜”地叫着。】

S先生继续做起了他那称职的铲屎官。

故事很短,一千多字,甚至连短篇小说都算不上,真要算的话,它只能算是一篇微小说。

但却能够深刻地将主旨表达了出来,人类将猫如同宝贝一样供养着,俨然从一个万物灵长变成了“奴隶”,深刻地揭露了这一社会现象。

读完之后让读者耳目一新,因为小说的构思新颖奇特,同时又引人深思,因为这个故事的结尾出人意外。

这篇微小说现在自然是出自李长歌之手了,这是他前世岛国着名微小说作家星新一的作品。这位被尊称为“岛国微型小说之父”的男人创作了不少的经典。

比如李长歌记得当年收录入语文课本的《喂——出来》,以及其他代表作《人造美人》《恶魔天国》等。

而他的小说题材又是以科幻为主,因此也是一位科幻小说家。

现在,这篇小说自然是李长歌写出来的了,而且仅仅是一个晚上就已经获得了第三名的位置。

现在上了排行榜,自然是引来了更多读者的阅读,而留言区也很快变得热闹起来了。

【我靠!我特么的觉得作者是在内涵我!】

【头皮发麻,老子一个铲屎官竟然成奴隶了?!】

【草!吓得老子一巴掌扇掉窝我怀里的大橘。】

【不养猫,但是觉得这篇小说特别新颖,寓意也很深刻。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有一部分就是如此了,养猫养狗的,当儿子女儿来养。】

【我也是,实在是看不懂那些像养儿子一样养宠物的人。】

……

小说不难理解,只要读完一遍下来,就能够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而无论是构思上的新颖,还是主题上的贴切社会,都足以引起读者的讨论。

此外还有一些不同想法的读者:

【哈哈哈,没错,我家大橘就是这个星球的统治者!】

【这就是喵星球,颤抖吧,人类。】

【尔等还不速速给我家大花挤牛奶?】

……

这是一群人可能有瞎起哄的,但更多的确实是忠诚至极的铲屎官,他们是甘于成为喵星人的奴隶的。

在这篇小说里,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甚至觉得满足,因为他们已经被喵星人给认可了呀。

此外,也有更多的读者是无所谓养不养猫养不养宠物的,他们就更单纯地阅读小说的。

【牛批!居然还可以这样写啊!】

【这角度,啧啧啧,借一只猫和一个外星人的对话,将一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反应了出来。】

【这篇文章可是极致的讽刺了那些像奴隶一样饲养宠物的人呢,怎么还有人在那里以自己是一名称职铲屎官而沾沾自喜?】

【呵呵呵,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人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远的据说,且说我国一些边远山区,就有很多人家每天一家几口人吃的口粮的价值就远远没有那些铲屎官们喂给他们家宠物一顿来的多。】

【看过一个纪录片,一名记者问一个山区小孩:“你早餐吃什么?”

孩子(笑着端着碗):洋芋。

记者:你中午吃什么?

孩子(还是笑着):洋芋。

记者:“那晚上呢,吃什么?”

孩子(仍旧笑着):洋芋。

这个洋芋就是土豆!】

【楼上的,我也看了那个片子,至今忘不了那张黝黑的稚嫩的脸,那小孩应该才四五岁吧。每次看到都觉得心酸。】

【这篇文章的作者我看不出是谁,也不需要知道他(她)是谁,就冲这小说的主题我就给这篇小说投一票!】

【投票投票,走起……妈耶!我还没看完所作的文章,还没票!】

【噗~楼上的你可真逗!】

……

这篇小说大家也没把握猜测会是谁写的,因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用这样新颖的构思去写的。文风也完全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