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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武侠修真 > 降神 > 第36章 叶天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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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扎敖很简单。

怎么说也是一个出过国留过学的。

他立刻会意道:“是要我们做什么事吗?”

津田压低了声音道:“不是命令,麻烦一下,一会把我们的现场清理一下,最好做成我们未来的样子,你能理解吗?”

花扎敖明白了。

这个津田,也深得一些老六心得。

他既不想让自己的手下冒险,也不好硬让东乾人和土匪去探路冒险。

他能怎么办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忍一下了。

既然这个男人不要自己一众人当探路石,炮灰,那听他一下也无妨了。

不过就是这个也是让一些东乾人感到忿忿不平。

“凭什么让我们干这些洗地的活!”

这种洗地的事,要说危险吧,没什么危险。

但是太落面子了。

东乾这边大多都是大内侍卫,一个个,虽然不敢说眼高于顶,但也是正常摆大爷的谱,什么打扫之类的活,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是少帝爷吗?

好在有人拎得清。

细一思量也就明白了。

“能怎么办,别给上面添难处,想想看,我们能让那几位大高手干这事吗?你让土匪来干,你相信他们的能力吗?这事也就咱老爷们辛苦一下子,不过一会儿,事后咱得和花扎敖大人说一下,让他给那个什么律川的说清楚,咱们已经起不来了最辛苦的活,这玩命的活就该别人干了。”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这下没人说话了。

他们收走帐篷。

清理了生活垃圾。

把尸体也尽可能老远的下了深坑。

用旧土覆新土。

扫除地面上的痕迹。

直至这里一片荒芜。

就跟他们最初来到时一模一样。

算一下时间,已经花费了大半天了。

好在东乾人也不少,一个个大内侍卫精壮如牛,众人拾柴火焰高,也算挺有效率的把事给办完了。

当,这些人走了。

过了数日。

张大老爷一行人才姗姗来迟。

来迟,是有原因的。

太多的土匪在追着张大老爷他们打了。

有很多游兵散勇。

虽然他们不怎么强,但也有蚁多咬死象的可能。

更不要说——在这些土匪之中,也有少数实力颇强的精锐。这些人,你可以说他们人少,但不能说不强,只是有些人游动性太大,所以才没被评上大势力。

在诸多的土匪的围攻下,即便是实力强大的张大老爷一行,也颇有些狼狈。

收上来的山货参药,被抢去或损毁了不少。

气得张大老爷暗骂。

彼其娘之。

同时他也默默的感谢了一个人。

龙根。

在女蛇妖,莫小注不方便对普通人大下杀手的情况下,小尸妖大显神威。

只是,由于她一连消耗力气,这导致了她力量不足,有些透支,让她的身体又有一些收缩,原本十三五的模样,现在成十一二岁了。

这还是刘醒非给她帮忙。

让她不要直接杀人。

要是普通人杀人,那当然是要一击致命。

但你是小尸妖啊,能不直接杀人,还是不要如此杀好了。

以你的实力,斩手斩脚的,有多难吗?

更不要说你手上的掩月剑,是拥有不附加任何外力,就可以单纯依靠锋利去斩金剖鼎的神兵利器啊!

你拿这样一把剑,去砍胳膊卸腿,这不是热刀切黄油的事吗。

所以小尸妖又大大的逞了一番威风。

要不说小尸妖是天地生异的异数呢。

这样的存在,和降术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也。

降术师的特点是什么?

忍。

要忍住前期的诱惑,不要滥用力量,要慢慢的,慢慢的,一步一个脚印,一连修出三世,才算是出头。

正所谓,第一世打基础,第二世积累,第三世才能真正步入到超凡之中。

拥有很多旁人,一出生就拥有的绝世天资。

对,这种生下来就拥有的力量,在降术师修到底,经历三世之时,就差不多了。

一个绝世天才的路。

需要普通人历经三世,才能到达。

很多东西。

有的人天生就有了。

有的人需要经过让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甚至努力都是笑话。

你一辈子的努力不及人家随便一下。

谁受得了。

但降术师就是这样的一个机会。

他让你在经过努力后也拥有天才能够拥有的一切。

努力很多时候没用。

但降术师让人努力后有用。

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不是能走到这一步。

就像一个穷孩子,突然给你一大笔钱,告诉你别花,别花,要等到什么什么时候。

然后这穷孩子面对美女,美食,各种的诱惑,他要怎么样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不花钱的?

诱惑是一把刀。

你能忍受多久的诱惑。

一年,两年,一辈子?

世上又有几人可以这么忍住?

所以,难。

小尸妖也是如此。

原本,人死了就死了,只会烂掉,成为地里的泥灰,除了增加泥土的有机肥料外,啥也不是。

只有极少数的情况,这人死了呀,便成了僵尸。

不要以为什么人都能变成僵尸。

想要成为僵尸,至少也要做到六气合一。

地阴死,煞怨秽。

此六气合一,方才能够让死尸诞生出一丝生气,成就这具尸体的第二命。

这种事,如果不是刻意为之,想要自然诞生,十万分之一,甚至百万分之一都是少的。

而尸妖的诞生,就更是稀少到了可怜的地步,甚至说一句,几乎不可能有。

它的诞生要求,是以活人为基础,进行尸变。

要没死透的活人,发生尸变,才能成为尸妖,并且只是可能,不是绝对。

尸妖在诞生后,会十分迫切的依本能行事。

本能就是,渴望变回为人。

一个尸妖想要变回人,就需要大肆吃人。

但这种事是天地不容的。

自古以来,敢于肆意妄为的尸妖,只有一个下场。

去死。

不管它们怎么诞生,只要是犯了天忌,就会有高人前来,斩妖除魔。

小尸妖比较幸运的是,它在诞生时,是被刘醒非定住的。

在一动不动的状态下,她撑过了对自己生理上想要吃人的渴望。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了刘醒非的指导。

这让她不再,甚至不敢吃人,对天道,产生了敬畏之心。

很好,这有助于她的成长。

唯一的麻烦,是成长的时间。

吃人是速成的。

但天地不许。

不吃人……那太慢了。

只看小尸妖就可以明白了。

她又缩小了。

小尸妖的本体,年岁在十五六,甚至快要十七八。在大乾那个时候,女孩早的十三岁就该定亲嫁人了。

有特殊情况的,也是在十五六。

到十七八,这大约就是极限了。

倘若谁家有十七八的姑娘,别人就该想,这是不是女方家里有什么问题,不然何至于一个女孩这么大的岁数却不成家嫁人。

在最风华正茂的年纪。

小尸妖被用钉子钉在了棺材里,历经七日仍然没死,这才在最后变成了尸妖。

她这情况正好契合了尸妖诞生的要点。

首先要活着。

其次是无比的痛苦。

在怨煞秽死阴地诸多六气的影响下,成就尸妖。

因为活而为尸,尸而为妖,这才拥有了特殊的能力。

因为这世上,尸道强大。

所以才又有了尸妖这种极其稀少的异种。

它是僵尸与人的天敌。

不成长起来也还罢了。

一经成长,那就不得了了,即便是在上界,也是重要的宝物。

对于很多上界之人来说,尸妖是很好用的宝物。

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肆意妄为。

所以小尸妖在战斗时,对付人,不好直接杀了。

只要砍手砍脚削一下人棍就好了。

好个尸比呀。

因为小尸妖凶残的战斗手法,让很多土匪受不了了。

这什么地方?

把人削成了人棍,这人还能好吗?

土匪如果有重兄弟情的,把人救回去。

这人棍能干啥!

那已经不是人了。

这叫造米田共机器。

多大的恩情,你指望土匪去养这人一辈子?

久病床前无孝子。

亲爹亲妈病久了,这当孩子的都受不了。

区区土匪兄弟,扯什么塑料情啊。

能救一命算不错了,真指望别人给你端米田共黄汤一辈子?

这要是断一条胳膊一条腿的还好说。

但人棍……自尽吧。

这还得说是能活下来的。

倘若救回去死掉了,就最好了。

反正。

小尸妖为防止自己制造杀孽采取的手段,挺好的,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功效。

正是如此,张大老爷他们才成功的劝退了大批量的土匪。

这些土匪也明白了,对方敢进这山沟子,是真有两下子,手上是真有狠活,这是真有硬点子啊。

土匪贪婪。

土匪残忍。

但这也是要看人的。

倘若是遇到了更狠的,那他们还是比较惜命的。

只不过,仍然有少数人在追踪。

只不过这些人,已经不敢明着杀过来了。

他们已经意识到,对方的强大。

硬往上莽。

不说会失败。

就算成功了,付出如此巨大代价获得的惨胜,纵有收获,可这样得来的成果,保得住吗?

所以他们选择,吊在张大老爷队伍后面,看有没有机会浑水摸鱼。

只是,在这少数人马中,有一支是特殊的。

这支队伍。

是叶天鹰的队伍。

叶天鹰此时有些沧桑。

他的干净下巴有了短茬的胡子。

一双眼睛虽然仍透射出过人的精光。

但眼圈周围的黑色和褶皱,说明了他隐藏在身体里的疲惫。

和那些只为财来的土匪不一样。

叶天鹰,还有他身边的男子。

荣一洋。

他们是满怀仇恨的。

他们是来报仇的。

虽然他们没有实际的证据。

但那不重要。

土匪嘛,又不是朝廷审案子。

讲什么证据。

我怀疑,我以为,我觉得,这就差不多可以了。

老荣家的庄园,在毁灭时,附近能有什么势力呢?

只要进行一些大致的推算,也就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张大老爷他们要对荣家出手,不过这不重要。正如荣家也没少做过这样的事一样。

所以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结果。

结果就是双方结下了生死大仇。

叶天鹰原本只是一个铁匠的儿子。

他父亲曾经牛掰过。

但后来为爱出走,选择当了窝囊废。

只是遗憾的是窝囊废生活是很困难的。

这让年幼的叶天鹰很不满。

他小时候受不了父亲的无能与隐忍。

一开始是想做一些事业的。

但他失败了。

他才明白。

一个人。

即便是有本事,但想要闯出一条路来,也是太难了。

不怪他父亲选择当一个窝囊废。

窝囊废虽然可耻,但安全啊。

可父亲当窝囊废是有老婆的,老婆还漂亮,从前也风光过,该吃的,该喝的,该玩的,都享受了,所以才能过这清贫乐道的窝囊废生活。

但叶天鹰始终不行啊。

他从小苦到大,和父亲学了一身本事,却仍然要继续像父亲一样当窝囊废,真不甘心。

在思之再三后,叶天鹰选择当了兵。

之后,他认识了荣大帅。

是荣大帅这个人赏识他,提拔他,让他上位的,也是荣大帅出钱,才让他知道原来女人是这味道的。

所以。

士。

为知己者死。

荣大帅死了。

无论如何。

他也是要给恩公伯乐报仇的。

哪怕,他知道,这会很难。

因为时间有限。

张大老爷他们,不会一直在东关城外的,他们早晚会离开这里,回到乾都。

如果不在这里杀了他们,那这仇就报不了了。

所以,他要紧紧跟着。

既不能被张大老爷发现。

也不能把人给跟丢了。

殊不知,早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但张大老爷没办法。

他的药,不多了。

即便是小心使用,力求不浪费每一颗药丸。

计算是到位了,却疏忽了耐药性。

目前来说,为了压制病情,张大老爷不得不加大药量以维持药效。

但代价就是时间。

而时间,是张大老爷最要命的东西。

他没时间了。

不自觉,鼻孔中就会流出血来。

突然的,这一口老血说喷就喷了。

好在他总是机警,永远会在手上捏一块吸水性强的帕子,每次想要咳嗽,或喷吐,就会第一时间用帕子捂住自己的口鼻,他的病就暴露了。

现在地方到了,他忍不住问一下。

“还有没有人在跟着我们?”

旁边是莫小米。

莫小米一袭动人的红衣,脚上是牛皮黑靴,腰上是挂着长鞭和一只酒葫芦,这大体上正是她昔年血手人屠的打扮。

此刻民风有些开放。

没人再说她这模样不妥了,都觉得是英姿飒爽。

“有肯定是有的,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我们不放,怎么,想往回清理一下?”

张大老爷摇了摇头。

“不了。”

他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正事要紧,一完事就走人,倘若他们赶跟上来和我们放对,再灭了他们。现在,没必要浪费功夫了。”